中山市東瑞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中山市東瑞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項目
項目地址:中山市三鄉鎮新圩村沙坪圍1068號
項目概要:中山市東瑞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鄉鎮新圩村沙坪圍1068號(項目中心位置:東經113°27’18.38”,北緯 22°19’19.81”),項目總投資500萬元,環保投資50萬元,項目用地面積36685平方米,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主要經營范圍是生產、銷售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漿。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
項目廠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廠房裝修及設備的安裝,不存在施工期環境影響問題。
2、營運期
項目營運期主要有廢氣污染(包含攪拌工序廢氣、水污染(生活污水)、噪聲污染、固廢污染(生活垃圾)。
三、建設單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項目不存在施工期環境影響問題。
2、營運期
(1)廢水
①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市政管網排入三鄉鎮污水處理廠作深度處理。
(2)廢氣
(1)攪拌工序會產生少量的粉塵,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項目采用布袋收集后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
(2)原材料裝卸和輸送帶運送過程產生少量粉塵,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原材料裝卸時應注意:運輸車輛建議采用密封式箱車,同時不得超載、控制車速、減少卸料落差等,并規劃好運輸車輛的運行路線與時間,盡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區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區行駛,確保空氣質量,顆粒物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
(3)堆場揚塵,對堆場定期灑水,確保物料為潮濕狀態,一般情況下,堆場揚塵產生量極少,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顆粒物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
(3)噪聲
項目生產過程中生產設備在運行時、原材料和成品的搬運過程中產生一定的生產噪聲,這些噪聲強度值為65-90dB(A)之間。應對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必要的隔聲、吸聲、減震等措施,使項目西面與公路相隔25米范圍內邊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4類標準。晝間噪聲值標準70 dB(A),夜間噪聲標準為55dB(A),其余邊界噪聲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4)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一般固體廢物。這些固體廢棄物如亂堆亂放,處置不當,通過雨淋、日曬和自然風力等各種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最終以土壤、大氣和地下水污染等形式出現。
1、生活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
2、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車間地面散落、沉降物料:約2t/a;清洗沉淀池產生的泥沙:1t/a;收集后回用于攪拌工序。
這樣可基本消除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綜合結論
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相關的環保法律法規、政策要求,項目不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用地,符合中山市環境保護規劃。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落實本報告書中所提出的環保措施,同時確保環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加強清潔生產管理,杜絕污染事故,做好環境風險事故的防范,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
五、征求龔總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的范圍和對象為:建設項目所在區域受項目影響的公民、政府機關、企業、文教、醫院、辦公等。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為:公眾對建設項目的選址、施工和運行期產生的影響在環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議。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交書面意見。
公眾認為必要時,可通過郵件、傳真、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或補充信息。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時間
公眾可通過填寫調查表、打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發表其對本項目的意見建議。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注:請公眾發表意見的同時請盡量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反饋相關信息。
八、建設單位及環評機構的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中山市東瑞混凝土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中山市東瑞混凝土有限公司
聯系人:方向明
聯系郵箱:970965979@qq.com
聯系電話:18666961907
環評單位:安徽三的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馮工
聯系電話:15992149684
聯系郵箱:593908609@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合作化路西側金域華府寫字樓1-2114